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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警示消费者,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我局现对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2025年第2期)进行公示。
近期,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食用农产品90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6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具体情况如下:
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90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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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噻虫胺
原因分析:噻虫胺是一种第二代新烟碱类杀虫剂。依据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姜中噻虫胺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农产品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病情,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危害:噻虫胺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活性。食品中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毒死蜱
原因分析:毒死蜱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种植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病情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
危害:毒死蜱是一种硫代磷酸酯类有机磷杀虫、杀螨剂,具有良好的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毒死蜱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
噻虫嗪
原因分析:噻虫嗪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危害:噻虫嗪是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对蚜虫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嗪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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