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网上“全民强制社保”“社保新规”话题
引发热议
这到底是不是真的?
记者了解发现,“全民强制社保”“社保新规”是对政策的误读。按照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法定义务。一直以来,社保部门多次进行普法,明确该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职工通过约定变更或者放弃。此外,广东社保部门近期还梳理了误读、误导公众的社保“毒饼”,提醒大家切莫信谣传谣。
用人单位和职工强制参加社保
并非新规
所谓“全民强制社保”的热议主要源自最高人民法院最近发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简称“《解释(二)”》),当中第十九条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或者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承诺无需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约定或者承诺无效。《解释(二)》将于9月1日起施行。
记者了解到,按照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参加社保并依法缴费本就具有强制性。这些规定绝非“将在今年9月1日起实施”的新规。我国社会保险法明确,我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社保的强制性,针对的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社会保险法明确,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则“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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