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内阁于8月26日的会议上批准了相关指导方针,允许居住在临时避难营的缅甸冲突难民申请就业,以缓解劳动力短缺并推动泰国经济发展。

劳动部长蓬坤·春汝安吉(Phongkwin Chungruangkit)表示,这一政策将惠及分布在4个府(夜丰颂 Mae Hong Son、达府 Tak、北碧府 Kanchanaburi 和叻丕府 Ratchaburi)的9个临时避难区的缅甸冲突难民。

这些人员已由内政部地方行政厅登记,并获特别许可,可在泰国境内因就业目的停留最长1年(自许可令生效之日起计算)。符合条件的外国人需申请离开管制区域的许可,并递交工作许可证申请。

获准的外国人可在所有未被禁止的行业就业,包括劳工和零售岗位,具体依照泰国就业厅(DOE)关于外国人就业条件的公告执行。

需递交两项申请

就业厅厅长颂猜·莫拉考斯里万(Somchai Morakotsriwan)表示,目前约有42,000名外国难民居住在泰国9个流离失所者中心。

欲就业者必须递交两份申请:一是离开管制区域的许可,二是工作许可证申请。申请人需提供相关文件,包括公共卫生部认可的外国劳工健康保险证明,并按规定缴纳申请和工作证费用。

不过,首次申请工作许可证的人员将获豁免工作证费用,以减轻经济负担。

蓬坤部长指出,外国劳工目前在推动泰国制造业和服务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劳工部不能允许无限制使用外国劳工,否则将引发诸多问题。他呼吁公众配合,举报非法用工情况。公民可拨打劳工部热线1506举报,由官员调查。

法律处罚

根据泰国法律,外国人若无证工作或超出许可范围,将被处以5,000至50,000泰铢罚款并遣返。

非法雇用外国人的雇主将被罚款每人10,000至100,000泰铢。若屡犯,最高可判处1年监禁,或罚款每人50,000至200,000泰铢,并禁止3年内再次雇用外国人。

当前外国劳工统计(截至2025年7月,就业厅数据)

  • 技能劳工:197,461人

  • 少数民族:99,437人

  • 跨境/季节工:42,274人(柬埔寨 37,043人,缅甸 5,231人)

  • 备忘录(MoU)劳工:687,405人(柬埔寨 178,240人,缅甸 248,320人,老挝 260,845人)

  • 2024年9月及2025年2月4日决议劳工:1,016,040人(柬埔寨 108,064人,缅甸 872,615人,老挝 28,561人,越南 6,800人)

待审批申请

根据近期内阁决议,共有约2,029,000人提交了合法化申请,其中180,288人已获批准(柬埔寨 176,216人,老挝 3,967人,越南 105人),其余1,848,712人仍在等待审批(柬埔寨 19,333人,缅甸 1,829,37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