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儿子的再生父母,给了他第二次生命,感谢所有关注、关心孩子的好心人,发扬无名英雄的见义勇为精神。”2024年10月14日晚,务川自治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偶然在网上看到这条感恩视频,多方了解才知道前段时间朋友圈转发的勇救落水儿童的无名英雄是社区矫正对象王某。

2024年9月28日中午,10岁的肖某某和几个小朋友在河边抓龙虾,不慎掉入河中溺水。肖某某的妹妹大声呼救,在家中休息的王某听到呼救声后,立即冲到现场,毫不犹豫跳入河中将小孩救起,并采取胸部按压、人工呼吸等方式,让已经窒息的孩子有了一丝微弱的意识,为医生后续的救援争取到了黄金时间,肖某某被紧急送医治疗后转危为安。

2025年8月,王某施救落水儿童的行为赢得了县见义勇为协会的表彰,被授予“务川自治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王某在社区矫正期间,积极悔错改错,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监督管理规定,为人豁达慷慨、乐于助人。王某说:“我要特别感谢司法所和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尽心尽力为我申报,没想到自己的举手之劳还能获得表彰,通过这件事我深刻认识到,人的一生都会犯错,但是只要不自暴自弃,积极改正错误,做善良正直的人,在能力范围内力所能及帮助别人,同样会赢得大家的尊重。”

王某奋不顾身、见义勇为的事迹在社区矫正对象中起到了模范示范作用,其行为不仅挽救了孩子的生命也挽救了一个家庭,以实际行动展现了其社会责任感,弘扬了传统美德,传递了社会正能量,是社区矫正对象悔过自新、积极融入社会的生动实践。

来源|市局戒毒与社区矫正科、务川县司法局

终审|汪崇俊

复审|臧 鑫

初审|陈 睿

编辑|贾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