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冷宇
8月27日,四川省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人员通报了两起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一起为某公司出具机动车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案,另一起为某公司以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案。
攀枝花城区一角 王禹豪摄
案例一
出具机动车排放假报告,罚24万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通过机动车排污监控系统,对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开展非现场巡查时发现,某公司出具的2份检验(测)报告中校准标识(CLA ID)/车辆识别号(CVN)相同,涉嫌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经查,该公司违规使用OBD作弊器,对2台不同品牌型号机动车出具虚假的《在用车检验(测)报告》,此外,该公司还使用“替车检验”的方式,使1台不合格机动车通过排放检验。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2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10元。
案例二
生产废水排进山沟河道,罚32.5万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某公司停用生产废水回抽循环使用系统,在非应急状态下,其生产废水通过溢流、管道输送等方式进入该公司应急池,最后经应急池底部阀门管道,排放进入山沟河道。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32.5万元,并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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