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城外的长深高速上,八月的沥青蒸腾着暑气,车流如蚁群般在钢铁长龙中蠕动。忽而有人掀开车窗,一张青面獠牙的鬼面探出,瞳孔空洞如深渊,獠牙森白似寒刃——这并非地府阴差勾魂,而是沪A牌照的轿车里,一位外籍教师翻找零食时偶然翻出的“节日玩具”。九秒钟的并车,九秒钟的凝视,九秒钟里,后车乘客的惊呼与前车窗的摇动,织就了一场荒诞的“高速公路惊魂记”。

杭州高速交警的通报如一纸判词,将这场闹剧的底色揭得分明:无主观恶意,无言语挑衅,唯有“把玩面具”的闲情与“拍摄视频”的猎奇。然则,当鬼面与车窗同时开启,当惊悚与速度在高速上交织,这“无害”的玩笑便成了悬在他人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须知,高速公路非戏台,方向盘后更非看客——后车女生的一声尖叫,恰是这“无害”二字最辛辣的反讽。

今日之世,有人偏将“与我无关”奉为信条,以他人的惊惶为乐,以公共安全为戏。2024年青海那起“鬼脸套头”案,驾驶人将上半身探出窗外,终换得记分与罚款;而今杭州的鬼面,虽未酿成事故,却已让“安全”二字在九秒钟的凝视中摇摇欲坠。若说前车之鉴是警钟,今人之举便是将警钟敲碎,拾起碎片当玩具。

更耐人寻味的是,这鬼面原是“节日准备”的道具,却成了高速路上的“惊魂道具”。节日的狂欢本应止于礼法,今人却将其延伸至公共空间,将“有趣”凌驾于“有责”之上。试问:若后车司机因惊吓而急刹,若车流因慌乱而连环相撞,这“把玩面具”的闲情,还能否换得一句“非主观故意”的轻描淡写?

杭州交警的通报中,“批评教育”四字轻如鸿毛,却也重如泰山。轻者,在于未酿大祸;重者,在于敲响警钟。然则,警钟需以敬畏之心聆听,方能震醒沉睡的公德。若总以“未造成后果”为借口,以“非主观故意”为盾牌,则今日之鬼面,明日之何物?恐连阎罗殿的判官也要惊问:“阳间之人,何以戏弄生死至此?”

铁皮车厢里的鬼面戏,终是散了场。然则,这戏台上的荒诞,却应成为我们审视自身的镜子——当消遣越界为冒犯,当玩笑升级为危险,我们是否也成了那戴面具的人,在自以为是的“有趣”中,模糊了公德与法律的边界?

愿吾辈皆能摆脱“无害的恶作剧”,在方向盘后多一分敬畏,在车窗外少一分猎奇。毕竟,高速公路上没有观众,只有同行者;而安全,从来不是一个人的游戏。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