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万盛的老乡们!最近,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的,物业撤场、业主拒交费,搞得大家心慌慌。有句老话说得好:“吃水不忘挖井人,享受服务就得交费!”今天,咱们就来摆一摆这个龙门阵,聊聊为啥物业费赖不掉。别以为老物管走了就能“赖账”,法律可不是吃素的!下面,我就从正能量出发,给大家掰扯掰扯。

先说说背景哈。这几年,物管撤出小区的新闻不少见,原因嘛,多半是业主们不交物管费,物管公司亏本撑不住。有些网友觉得,老物管一走,欠的钱就能“赖掉”,跟着“带头大哥”在小区“维权”。错!大错特错!包头九原法院刚在2025年8月13日的公众号上报了个案子,正好给咱们敲警钟。我引用一下真实数据,保证可追溯:2018年到2021年,包头某小区十一位业主因为不满服务,拒交物管费。老物管撤场后,多次讨钱不成,告到法院。结果呢?法院判业主必须交钱,他们还不服,最后银行账户被查封,乖乖补交了欠费和诉讼费。(数据来源:包头九原法院公众号,2025年8月13日报道可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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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物业费赖不掉?我来解释几个专业词儿,免得大家云里雾里。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这玩意儿说白了,就是法律规定,业主欠费不交,物管可以先催你,给个“宽限期”。如果还赖账,物管能告到法院或仲裁。告赢了,你不光要补钱,还得掏诉讼费和违约金。想象一下,就像咱去馆子吃饭,吃完抹嘴就跑?老板肯定报警,你最后还得连本带利还!

诉讼时效这个词儿听着高大上,其实简单。物管费不是一笔算总账,而是分“结算周期”(比如每月或每季度)算。每个周期的欠费独立算账,时效从催费那天重新起算。物管发个微信催费单,时效就“中断”,重新计时。所以,别以为拖几年就没事——法院随时能找上门!

为啥业主容易“误会”?物管服务是“公众性”的,维护的是全体业主利益,不是个别业主的“私人定制”。有些老乡觉得服务不到位,比如水管漏水、电梯坏了,就怪物管。但其实,这些事儿可能归供水公司或开发商管,物管背了黑锅!就像咱万盛街头的路灯坏了,不能全赖社区干部,得找对部门。法院也说了,业主拿出的证据常是“小瑕疵”,不是物管实质性违约。

“法律不认赖账人,诚信才是金钥匙!”这个案子提醒咱们,维权要理性,别跟风“赖账”。物管撤场了,欠费照样追得回。及时交费,小区才能和谐。老乡们,记住:享受了服务,交费是天经地义。万一有纠纷,走法律途径,别学包头那几位,最后账户被冻,得不偿失!

物业费这事儿,赖是赖不掉的。咱万盛人讲究实在,法律面前,莫耍小聪明。希望这篇时评能给大伙提个醒,共建美好家园!有啥疑问,欢迎留言讨论——正能量,从你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