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美国用所谓的“印太战略”拉帮结派,不断在我国周边海域搞事情。
中国终于忍不住了,在8月25日,正式向全球发布了《美式“航行自由”法律评估报告》。
这份报告的核心在于,揭露美国“航行自由”的虚伪本质,让其永久失去这块贞节牌坊!
黄岩岛再遭挑衅
8月13日,美军的“希金斯”号驱逐舰和“辛辛那提”号濒海战斗舰,在未经中方允许下,悍然闯入了中国黄岩岛12海里领海线之内。
美国海军轻描淡写地称之为“例行行动”,是为了维护国际法赋予的航行权利。说来说去,还是老生常谈的“航行自由”。
每次谈起所谓的“航行自由”,咱们中国人就气的牙痒痒。以前咱们的海军实力孱弱,被老美欺负也就忍了,现在还来这一套,必须给他点颜色瞧瞧。
正所谓斩草要除根,想要解决美国军舰擅闯的前提,就必须否定他们口中航行自由的“合理性”。
于是,在12天之后,一份详尽的《美式“航行自由”法律评估报告》公之于众,正式打响了法律反击战。
过去,面对类似的挑衅,中方的反应更多是外交抗议、军事监视和驱离,总是在被动地应对美国划定的议题。
但这一次,中国选择跳出这个怪圈,不再是你来我挡的“猫鼠游戏”,而是直接争夺“航行自由”这个概念本身的解释权。
报告内容中,超过800条国际法条文的引用和对200多个案例的深度剖析。
它所揭示的问题很简单:我们今天在海上看到的,究竟是所有国家共享的自由,还是一种披着自由外衣的霸权?
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
要拆解美式“航行自由”,首先就得从它自己创造的那些“法律新词”下手。
报告尖锐地指出,美国经常挂在嘴边的“国际水域”,在权威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里根本就找不到。
这是美国为了自身利益,凭空“创新”出来的一个法律概念,目的就是模糊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公海的界限,为自己的军事行动制造借口。
同样,为了给军舰穿越台湾海峡等敏感水道的行为辩护,美国又搞出了一个“公海走廊”的说法。
词汇听起来很专业,但在真正的国际海洋法体系里,它们却经不起推敲。
国际法里真正存在的概念,比如“无害通过权”,是有严格限制的。它允许外国船只在不损害沿海国和平、良好秩序或安全的情况下通过其领海。
但美军的军舰进来,可不是安安静静地路过,而是常常携带侦察设备、进行军事演习,甚至搞武器测试。
哪一点都与“无害”背道而驰,分明就是把别人的家门口当成了自家的训练场。
更有意思的是,美国一直挥舞着《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大棒,要求别人遵守,但它自己至今都没有批准这部公约。
“我可以用,但我不加入”的不要脸劲,连《纽约时报》的评论都看不下去了,公开质疑这种做法的双重标准。
所以,中国这次的反击,就是要推翻美国的双重标准,让双方回到统一起跑线。
中英双语的全球喊话
当然,这份报告显然不只是说给美国人听的,它选择中英双语全球发布,目的是直接与国际社会进行对话。
而时机选择在美舰挑衅黄岩岛后不久发布,让法律的论证与现实的冲突紧密结合,大大增强了说服力。
它向世界展示,中国的反击不再仅仅是事后的谴责,而是有理有据、有备而来的系统性反驳。
要知道,自1979年美国启动所谓的“航行自由计划”以来,已经对超过50个国家提出过抗议,实施了超过1200次行动。
那些国家只是敢怒不敢言,现在中国站出来系统性地揭露其不法性,自然是一呼百应。
毕竟,美国口中的“自由”,是少数军事强国的自由,是建立在牺牲他国主权与安全之上的“霸权式自由”。
而中国倡导的,是基于规则、尊重主权、所有国家都能平等共享的“秩序下的自由”。
规则需向实力让步
美式“航行自由”存在了将近百年,靠的从来就不是国际法,而是那11艘航空母舰和遍布全球的800多个军事基地。
这是现代版的“炮舰外交”,只不过“炮舰”的技术含量更高,说辞也包装得更“文明”些。
报告将这种行为定性为具有三大特征:不法性、无理性和双重标准。
从1979年启动“航行自由计划”开始,其根本目的就是挑战那些不符合美国利益的海洋主张,确保美军的军舰和飞机可以在全球任何它认为需要的地方畅行无阻。
值得注意的是,在南海频繁实施“航行自由行动”,今年上半年就超过了10次,很大程度上是为了配合菲律宾马科斯政府在南海搅局,为其“印太战略”服务。
而军舰穿越台湾海峡,则是向“台独”势力释放错误的信号,进行军事威慑和政治挑衅。
五角大楼曾表示,每一次“航行自由行动”都经过了“深思熟虑的规划、法律审查和专业实施”。这恰恰证明了其挑衅行为是蓄意的、精心策划的。
结语
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
中国发布的这份《法律评估报告》,它巧妙地将一场在海上的军事与外交摩擦,成功转化成了一场在全球范围内的、关于国际规则定义权的法律与舆论辩论。
尽管五角大楼已经表态将继续实施其“航行自由行动”,但无可否认的是,随着这份报告的广泛传播和深入讨论,美式“航行自由”的道义光环和法理基础,必将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侵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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