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组织开展全市交通安全整治统一行动,共查获各类交通违法行为800余起。

当晚,近200名参战警力共分成16个临时执法小组,分赴辖区城区主干道、国省道、城乡结合部等交通流量大、违法高发的重点路段,通过“流动巡逻+设置临时执勤点”的立体化管控模式,最大限度提升路面见警率与管事率。

次酒驾 + 多项违法

8月27日22时33分许,象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该县温泉大道与平安大道路口开展统一行动。执勤交警对一辆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莫某涉嫌酒后驾驶。经检测,莫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45mg/100ml,达到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执勤交警进一步检查发现,莫某曾于2023年10月21日因酒驾、无证驾驶被查处,此次查获属于“二次酒驾”。此外,莫某还存在驾驶车型与准驾不符、未戴安全头盔、驾驶未悬挂号牌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你这已经是二次酒驾了!2023年刚因酒驾被处理,现在又酒后开车,而且还没挂车牌、不戴头盔,驾驶的车型也和你驾照准驾的不一样,多项违法叠加,性质很严重!我们将依法处理,希望你吸取教训!”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扣留驾驶证、拖移机动车。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195mg/100ml,醉驾

8月27日21时51分许,金秀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该县功德路瓦厂桥头路口开展整治行动。期间,在对一辆车牌号为桂BD***0的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执勤交警发现该车驾驶人赵某涉嫌酒后驾驶。经检测,赵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195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执法交警针对赵某的醉驾行为开展普法教育:“血液酒精含量达到195mg/100ml已属于严重醉驾!酒精会严重影响你的判断力、反应速度和操作协调性,此时驾车极易引发追尾、碰撞等恶性交通事故,不仅会让你面临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后果,更会给你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希望你能深刻反省,今后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公安机关对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无证开货车!

8月27日20时39分,兴宾二大队在兴宾区高安乡高安街路段开展统一行动。执勤交警对一辆桂BN***0号轻型普通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张某未取得相应的驾驶证,系无证驾驶

“无证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你没有经过系统的驾驶培训和考试,缺乏安全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上路行驶不仅会对自己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还可能危及其他交通参与者。希望你能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性,今后务必取得合法驾驶证后再驾车,切勿抱有侥幸心理!”执勤交警现场对刘某进行普法教育。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拖移机动车。

改装 + 准驾不符

8月27日,兴宾一大队在市区内开展飙车炸街整治行动。22时许,在城区内巡逻时发现一辆大排量摩托车行驶在维欢路路段,其车辆排气装置疑似改装,执勤警员将该车辆拦截下来,随后带回大队进行检查,发现驾驶员黄某超有驾驶改装摩托车的嫌疑。随后对黄某超身份及驾驶证申领状态以及摩托车进行检查。经核查,结果显示黄某超只取得C1驾驶证(准驾小型汽车),存在准驾不符、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违法行为。

“C1驾照不能开摩托车,这是典型的准驾不符,一旦发生事故,保险还可能拒赔;而且私自改装车辆排气,不仅噪音扰民,还违反规定,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希望你吸取教训,以后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民警现场向黄某超开展普法教育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其普通二轮摩托车。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统计,此次行动现场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800余起,其中:酒驾醉驾27起,超员319起,超载14起,摩托车驾驶人不戴安全头盔94起,无牌无证107起,疲劳驾驶1起。

行动过程中,同步开展交通安全“面对面”教育,通过向违法驾驶人讲解典型事故案例、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引导驾驶人树立“安全第一,守法出行”的意识,切实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执法理念落到实处。

守法规知礼让

终审:莫崇贵 审核:谭晶晶

责编:罗雪涛 编辑:凌柳媛

来源:象州大队、金秀大队、兴宾二大队、兴宾一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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