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报废车上路

不仅是对自身安全的漠视

更是触碰法律红线的危险行为

8月15日,百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五大队执勤民警正在田阳区城西红绿灯路段执勤,一辆轻型普通货车行驶至该区域时突然拐进辅道,这一异常举动被执勤民警及时发现,随后上前将车辆拦停检查。

经查,驾驶人凌某持C1E类机动车驾驶证;其所驾车辆初次登记日期为2009年8月18日,根据相关规定,其强制报废期止为2024 年8月18日,截至被查获时,该车已超过强制报废期限,属于依法应当强制报废的机动车。

面对民警询问,凌某表示,知道这辆车已经达到报废程度,但此前在外地务工,并不清楚具体的车辆报废办理流程。此次休假在家,想到附近的那坡镇钓鱼,便抱着侥幸心理,驾驶这辆报废车上路,没想到还是被查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凌某实施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500元,同时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2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交警小课堂

报废车,已经不能再上路行驶了

该怎么办呢

部分车主是这样做的

“放着不管”“停放路边”“随意变卖”

这些做法统统不行

那么什么是报废车?驾驶报废车的危害有哪些?如何正确处理报废车辆?快来了解一下!

关于报废车

所谓报废车是指达到国家报废标准的各种机动车,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因其他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机动车。

车辆强制报废标准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相关要求,已注册机动车应当强制报废的情况包括:

(1)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

(2)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3)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再用车有关要求的;

(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报废车上路行驶的危害

1

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报废车辆因为使用年限时间长,机件严重老化损坏,车辆操作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极易酿成道路交通事故。轻者车辆抛锚、偏向、爆胎,重者制动失灵、致人受伤、车毁人亡,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2

违法行为多

报废车辆为了逃避检查,驾驶人经常使用套牌、假牌甚至无牌上路,甚至会出现酒后行驶、超速行驶、恶意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停车等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威胁道路交通安全。

3

车辆肇事无保障

报废机动车因没有参加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受害者或车主将很难获得理赔,易引发矛盾纠纷。

办理报废车辆的流程

01

第一步: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02

第二步: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03

第三步:机动车回收企业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04

第四步: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注: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下载机动车注销证明电子版,不需要再到车辆管理所窗口领取纸质注销证明。

注意:报废车辆,一定要选择有资质的机动车回收企业!旧车不得私下拆解、随意售卖,更不能当“破烂、废铁”卖掉,一定要交售至有资质的报废回收拆解企业进行报废,否则无法取得相应的机动车报废回收证明和注销证明。交警提示

报废车安全性能极低

操作失灵风险极高

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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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安全重于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