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酒交通事故发生,对涉酒驾醉驾违法行为落实“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汶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聚焦路面主战场,常态化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巩固涉酒违法行为整治成效,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行动中,交警结合辖区酒醉驾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特点,科学部署警力,在辖区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重点路口路段等重点区域设置检查点,严查过往车辆,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形成严管高压态势。
此外,交警还积极向过往群众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倡导“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文明交通理念,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酒醉驾行为,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现将近期查获酒驾醉驾案例曝光
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切勿心存侥幸
典型案例
2025年1月1日11时50分左右,朱某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在岷江大桥附近,被执勤交警挡获。
经对驾驶人朱某某的血液样本中乙醇含量为278.7mg/100mL。达到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标准值范围内。属于醉酒驾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朱某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吊销朱某某机动车驾驶证。
驾车的法律成本、附加成本
一图看全
俗话说“一旦入刑毁三代”
莫要踩上法律红线后才知道后悔
成本计算
信息来源:交通管理大队、平安汶川
编辑:李晓琪
初审:景 宽
复审:孙红波
终审:杨 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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