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运管中心接到群众反映,市区某驾校教练员在招生过程中存在恶意压价的招生行为,扰乱我市驾培行业的正常经营秩序。
经核实,驾校负责人表示,引导驾校招生人员及教练员在落实行业协会倡议的行业自律公约方面,没有管理到位,教练员在招生行为上,确实存在在备案价格的基础上恶意压价欺骗学员私下“返现”承诺行为,下步将加强招生行为管理,杜绝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市运管中心立即约谈该驾校并指出,交通运输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在备案地开展培训业务,不得采取异地培训、恶意压价、欺骗学员等不正当手段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允许社会车辆以其名义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
责令驾校立即停止恶意压价欺骗学员的招生行为,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组织招生团队召开专题会议,宣传和引导规范经营招生行为,拒不改正,将依法依规处理。
市运管中心提示,全市各驾培机构和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行业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行业自律公约,自觉维护市场经营秩序,杜绝任何形式的恶意压价、低价招生等扰乱驾培行业健康发展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呼吁广大市民在选择驾培服务时,提高警惕,勿轻信低价“返现”承诺,避免不必要的财物损失,应综合考虑培训质量、服务水平和企业信誉,共同促进我市驾培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来源:合肥运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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