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工业领域氧化亚氮排放控制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工业绿色低碳转型,进一步推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落地落实,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研究制定了《工业领域氧化亚氮排放控制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5年8月25日

(此件社会公开)

部内抄送:综合司,法规司,人事司,科财司,大气司,环评司,监测司,国际司,宣教司。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5年8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