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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怀集县幸福街道珑恩豪景苑幼儿园终止办学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民办学校自己要求终止的,应当提前6个月发布拟终止公告,依法依章程制定终止方案。”的规定,怀集县幸福街道珑恩豪景苑幼儿园提出终止办学的申请。经研究,怀集县教育局同意幸福街道珑恩豪景苑幼儿园终止办学

特此公告。

附件:怀集县幸福街道珑恩豪景苑幼儿园办学许可证信息表

怀集县教育局

2025年8月25日

▍来源:怀集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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