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响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部分特种设备

使用登记注销、停用的公告

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的,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销相关特种设备。

我局决定对符合上述条件的特种设备予以注销登记或停用(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30日。公告期后,拟注销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作废。

附件列表中有关单位对拟注销、停用设备有异议的,请于公告后15日内到响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问询或说明,逾期将作相应的停用或永久注销处理。

联系人:高金宝

地址:响水县城灌江路166号204室

附件:拟公告停用或者注销特种设备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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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