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改善辖区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市民出行安全顺畅,根据道路交通管理需要,自2025 年 9 月 1 日 0 时起,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七大队将对示范区芙蓉广场周边道路实施交通管控。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取消部分路段停车泊位:
竹林路(永昌大道—芙蓉大道)
宏腾路(竹林路—青梅路)
芙蓉大道(青梅路—竹林路)
青梅路(宏腾路—芙蓉大道)
以上道路原有 186 个路内泊位全部取消,全线两侧禁止停车,违者依法处理。
车辆可停放在就近停车场,请广大驾驶员、沿线单位和市民相互转告,提前规划出行,共同营造安全、畅通、绿色的道路交通环境。
视频:舒畅
编辑:齐畅
审核:王淼
终审:何永超
来源:许昌交通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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