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您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国办发〔2025〕27号)精神,切实减轻家庭育儿负担,现将相关免费学前教育政策实施事项告知如下:

一、免保育教育费对象

公办幼儿园: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含小学附设幼儿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

民办幼儿园: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同类公办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

二、免保育教育费标准

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不包含伙食费、住宿费、杂费等)执行。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高出免除水平的部分,幼儿园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在园儿童家庭收取。

三、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家长带自己的小孩到公办或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见附件)就读,提供幼儿户口等相关信息,以便及时将幼儿信息录入学前教育学籍管理系统。

(二)未列入名单的民办幼儿园或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幼儿园不纳入保育教育免费政策范围,请家长选择合规幼儿园报名就读。

免费学前教育是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支持与配合!让我们携手为孩子们创造更加优质、公平的成长环境。咨询电话:0774-7286586。

附件1:藤县公办幼儿园(附设幼儿班)信息表

附件2:藤县教育部门批准设立民办幼儿园信息公示

附件下载:附件1:藤县公办幼儿园(附设幼儿班)信息表.xlsx

附件2:藤县教育部门批准设立民办幼儿园信息公示.xlsx

编辑:陆秋丽

审核:欧剑林

来源藤县教育

编辑:太平微资讯;

最后

一起发现太平、藤县、梧州身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