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贾汪区网络文化协会会长单位

◆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徐州市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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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徐州市分行公示了徐银罚决字〔2025〕1-3号行政处罚决定,对江苏丰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罚单显示,江苏丰县农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违反安全管理要求,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针对以上违法行为,江苏丰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处以警告并罚款169.65万元。

时任江苏丰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银行部主管陈某,被处罚款10.5万元;

时任江苏丰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银行部总经理杨某远,被处罚款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