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这个家付出了十五年!连一点自己的爱好都不能有吗?”

38岁宝妈为追求“自由”,不顾丈夫反对加入徒步队。

10天的川西之行,丈夫起疑,深夜驱车千里突袭营地。

当他透过帐篷缝隙窥探时,看到的诡异一幕,瞬间让他如坠冰窖,浑身僵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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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我叫陈峰,今年三十九岁。

在别人眼里,我应该算是个成功的男人,有家有业,不愁吃穿。

我靠着一双修电器的手艺,从一个走街串巷的维修工干起,现在在城里开了一家不大不小的家电维修公司,手底下也管着十几个工人,也算是有了自己的一份小事业。

有房,有车,还有一个十五岁的儿子,正在上市里最好的初中,成绩名列前茅。

我的妻子李梅,比我小一岁,是个全职太太。

我们的婚姻,也走到了第十五个年头,不好不坏,不咸不淡。

十五年,足以把所有轰轰烈烈的爱情,都熬成一锅温水,甚至,是一锅已经凉了的温水。

我们的生活,就是这锅已经凉了的温水。

每天早上,我七点出门上班,她会提前起来,给我和儿子准备好早饭。

每天晚上,我拖着一身疲惫回到家,她会给我端上热腾腾的饭菜。

饭桌上,她会跟我说一些家长里短,而我通常是一边扒拉着饭,一边看着电视里的新闻,嘴里“嗯嗯啊啊”地,敷衍地回应着。

“儿子最近模拟考成绩又下降了,我想明天去跟他们班主任聊聊。”

“嗯,你去吧。”

“物业费又该交了,你记得提醒我。”

“哦,知道了。”

“你能不能上点心?这是你儿子的事!你整天就知道嗯啊哦!”有一次,她终于忍不住爆发了。

“我怎么不上心了?”我也来了火气,“我天天在外面累死累活地跟人赔笑脸,拉业务,挣钱,不就是为了你们娘俩吗?我不挣钱,拿什么给你买菜,拿什么给儿子交补习费?”

她不说话了,只是默默地掉眼泪。

我们之间,好像已经很久,没有过真正意义上的交流了。

我们就像住在一个屋檐下的,最熟悉的陌生人,靠着儿子这个唯一的纽带,维持着表面的和平。

我以为,日子就会这么,不好不坏地,一直过下去。

直到,李梅迷上了徒步,或者说,是迷上了那个叫“巅峰户外”的徒步队。

02

我不知道她是从哪里,接触到这项运动的。

好像是某天,她在小区楼下,看到了一个叫“巅峰户外”的徒步队,在招募新成员。

那群人,穿着五颜六色的冲锋衣,背着大大的登山包,一个个看起来,都精神抖擞,充满了活力。

她回来后,就跟我商量。

“陈峰,我想去参加那个徒步队。”她的眼睛里,闪着一种我许久未见的光芒,“我天天待在家里,人都快发霉了。我想出去走走,锻炼锻炼身体。”

我当时,并没有多想。

我觉得,也好。

她一个女人家,天天围着灶台和孩子转,是挺闷的。

出去走走,交交朋友,总比在家里跟我大眼瞪小眼强。

“行啊,去吧。”我很大方地,从钱包里抽出一沓钱递给她,“别不舍得花钱,去买一套好点的装备,鞋子,冲锋衣,都买好的。”

我还特意,托朋友,从国外给她买了一辆顶级的,两万多块的碳纤维自行车,算是支持她的新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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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我给了她钱,给了她自由,就是一个好丈夫。

我做梦也想不到,我亲手,把我的妻子,推进了一个万劫不复的深渊。

李梅第一次参加徒步队的活动,是在一个周末。

我开车送她到集合的地点。

我看到了那个徒步队的队长,一个网名叫“老狼”的男人。

他大概四十多岁的年纪,身材高大,皮肤是常年户外运动晒出来的古铜色,看起来很精悍。

他很会说话,也很会活跃气氛。

“哎哟,又来一位新美女啊!欢迎欢迎!”他看到李梅,很热情地迎了上来,“美女怎么称呼?”

“我……我叫李梅。”李梅在他面前,显得有些拘谨和害羞。

“别紧张,妹子!”老狼拍了拍胸脯,笑得很大声,“以后跟着狼哥我,保证你吃香的喝辣的!我们‘巅峰户外’,不光是玩,更是一个大家庭!”

他三言两语,就把李梅逗得咯咯直笑。

我坐在车里,看着这一幕,心里,莫名地,有了一丝不舒服。

03

李梅自从加入了那个叫“巅峰户外”的徒步队,整个人,都像是变了。

她不再是以前那个,穿着围裙,头发随便一扎,不修边幅的家庭主妇了。

她开始买各种各样颜色鲜艳的速干衣和紧身裤,每天在镜子前,一照就是半天。

她的话题,也全都变成了徒步,和她那个无所不能的“狼哥”。

“陈峰,你知道吗,狼哥可厉害了!他一个人,骑行去过西藏,还登过珠峰大本营呢!”

“我们队里那个‘百灵鸟’大姐,都五十多了,体力比我还好!狼哥说,这叫心态决定状态!”

“我们下次,准备去挑战一下‘狼牙山’,听说那里的风景,特别险,特别美。狼哥说,只有征服过险峰的女人,才算得上是真正的女人!”

我听着她嘴里那些“老狼”、“猛虎”、“猎鹰”之类的网名,和我完全插不上话的“驴友”黑话,我感觉,我的妻子,正在离我,越来越远。

她开始变得越来越忙,也越来越,不着家。

每个周末,她都要跟着队伍,去郊区的山里拉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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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是当天回来,有时候,甚至要在外面露营过夜。

家里的事,她渐渐地,也就不怎么管了。

儿子的学习,饭菜的冷热,她好像,都不再关心。

“妈,我下周就要中考冲刺了,你这个周末能在家陪我吗?我有点紧张。”有一次,儿子小心翼翼地问她。

“哎呀,这周不行啊,我们队里早就约好了,要去‘野狼谷’露营,这是本年度最重要的一次活动。”李梅一边往背包里塞着防潮垫,一边头也不回地说,“你这么大了,学习上的事,自己要主动点,别老指望家长。你爸不是在家吗?”

儿子看着她,眼神里,充满了失望,默默地回了自己房间。

我看着,心里,也不是滋味。

“不就是个破徒步吗?比儿子中考还重要?”我忍不住,说了她一句。

“你懂什么!”她立马就火了,转过身,冲我嚷嚷,“我为这个家,付出了十五年!我连一点自己的爱好都不能有吗?你是不是觉得,我就应该一辈子,当你们老陈家的免费保姆?”

“我什么时候把你当保姆了?”

“你没有吗?你问问你自己,你上次好好跟我坐下来说话,是什么时候?你关心过我累不累,开不开心吗?没有!在你眼里,我就是个做饭的!现在我找到了自己的生活,你又看不惯了是吧?”

那一次,我们大吵了一架。

也是从那次起,我发现,我们的距离,越来越远了。

她开始,对我有了秘密。

她会抱着手机,跟她那些“驴友”,在微信群里,聊得咯咯直笑。

我一凑过去,她就会立马,把手机屏幕按掉。

一种不祥的预感,像藤蔓一样,开始在我的心里,疯狂地滋长。

04

压垮我们婚姻的最后一根稻草,是那场为期十天的,“川西大环线”骑行活动。

李梅在饭桌上,宣布这个消息的时候,语气,不是商量,而是通知。

“我跟队里,报名了。下个月一号出发,去川西骑行,一共十天。”

“十天?!”我几乎是从椅子上跳了起来,“李梅,你是不是疯了!你要离家出走十天?儿子下个月就要中考了,你这个当妈的,在这个节骨眼上,要走十天?”

“儿子都上初三了,又不是三岁小孩,离了妈就活不了了?”她不以为然地,撇了撇嘴,“家里有你呢,你一个大男人,照顾几天孩子怎么了?”

“这不是照顾几天孩子的事!”我的火气,也上来了,“你心里,还有没有这个家了?你天天跟那帮不三不四的男人混在一起,像什么样子!”

“陈峰!你把话给我说清楚!什么叫不三不四的男人!”她也把筷子重重地一拍,站了起来,胸口剧烈地起伏着。

“我那叫实现自我价值!你这种一辈子待在小维修店里,没见过世面的男人,是不会懂的!”

“我没见过世面?”我气得笑了起来,“对,我没见过世面!我只知道,一个当老婆的,当妈的,就该有个家的样子!你现在这个样子,跟外面那些鬼混的女人,有什么区别!”

“好!陈峰,这话可是你说的!”她的眼圈红了,指着我,一字一句地说道,“我告诉你,这个川西,我还就去定了!你要是觉得我是在鬼混,那等我回来,我们就去民政局,离婚!”

“离就离!谁怕谁!”

那一次,我们把十五年来,所有积压的,和没有说过的不满,都像倒垃圾一样,倒给了对方。

我知道,有什么东西,在我们之间,彻底地,碎了。

出发的那天,她没有让我送。

她自己,穿着一身专业的骑-行服,推着我给她买的那辆昂贵的自行车,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家门。

就像,要奔赴一场,与我无关的,盛大的人生。

那十天,我过得,浑浑噩噩。

公司里的事,我无心处理。

儿子,也变得沉默寡言。

我们爷俩,每天,就靠着外卖,喝泡面度日。

那个曾经充满了烟火气的家,变得,像个冰冷的旅馆。

李梅,偶尔会打个电话回来。

电话里,她的声音,总是很嘈杂。

背景音里,有男人的大笑声,有女人的起哄声。

她也只是匆匆地,问两句儿子的情况,然后,就以“信号不好”为由,挂断了电话。

我看着手机屏幕上,她朋友圈里发的那些照片。

她和一群我不认识的男人女人们,在蓝天白云下,在雪山草地间,笑得那么灿烂。

尤其是在那几张大合照里。

她总是,和一个看起来四十多岁,身材高大,皮肤黝黑的男人,站得很近。

那个男人,就是她嘴里,那个无所不能的,队长“老狼”。

照片上,“老狼”的一只手,看似不经意地,搭在了她的肩膀上。

而她,笑得,一脸娇羞。

我的心,像被一只无形的大手,狠狠地揪着,疼得,无法呼吸。

我再也,忍不住了。

我做了一个,连我自己都觉得疯狂的决定。

我从他们徒步队的微信公众号上,查到了他们今天的露营地点。

是一个叫“红石滩”的,人迹罕至的野外露营地。

我跟公司请了一天假,对我儿子说,我要去外地出个差。

然后,我开着车,按照导航,一路,朝着那个陌生的,让我感到恐惧的目的地,开了过去。

我不知道,我去了,能做什么。

我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我要去看看。

亲眼看看,那个,让我感到无比陌生的,我的妻子。

开了七八个小时的车,翻过了好几座山,我终于,在第二天天蒙蒙亮的时候,赶到了那个所谓的“红石滩”。

我把车,停在很远的地方,一个人,深一脚浅一脚地,朝着河谷深处走去。

走了大概半个多小时,我看到了。

在河边的一片平坦的草地上,扎着十几顶,五颜六色的帐篷。

我的心,瞬间,提到了嗓子眼。

我像一个做贼的,躲在一块巨大的红色石头后面,偷偷地,观察着。

整个营地,还很安静。

突然,我的目光,凝固了。

在一个,稍微远离了主营地,扎在一片小树林旁边的,蓝色的帐篷前。

我看到了那辆,我再熟悉不过的,黑色的,碳纤维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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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我花了两万多块,亲自为李梅,挑选的,生日礼物。

我的手,开始不受控制地,颤抖起来。

那个帐篷,是双人的。

里面,住了谁?

就在这时,一阵山风吹过。

那个蓝色帐篷的拉链,没有完全拉好,留着一道巴掌宽的,不小的缝隙。

风,把帐篷的门帘,吹得,微微晃动。

鬼使神差地,我站起身,像一个被操控的木偶,一步一步地,朝着那个蓝色的帐篷,走了过去。

我的心跳声,大得,像在打雷。

我走到帐篷前,蹲下身。

一股,混杂着男人烟草味和女人香水味的,暧昧的气息,从帐篷的缝隙里,飘了出来。

我将眼睛,凑了过去,对准了那道,可以窥见一切的,缝隙。

下一秒。

我感觉,我浑身的血液,都在那一瞬间,凝固了。

我脸上的血色,褪得一干二净。

整个人,像是被一道无声的闪电,从头到脚,劈成了两半,僵在了原地。

手里的,那件我特意带来,怕她晚上着凉的冲锋衣,“啪”地一声,掉在了冰冷的草地上,沾上了清晨的,白色的露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