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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利辛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了利辛3家幼儿园注销的公告,详细信息如下!

关于同意注销利辛县城关学区绿苗幼儿园等3所幼儿园的办学资质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经2025年8月29日县委教育工委会议研究,同意注销利辛县城关学区绿苗幼儿园等3所幼儿园的办学资质。(具体见附件)

请以上3所幼儿园在自行组织清算后,及时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自公告之日起,注销办学许可证的学校不再具备办学资质,所执办学许可证和印章不具备法律效力。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再使用该办学许可证从事任何办学活动,如有违反,将依法查处。

公示期五天。如对申请注销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幼儿园)相关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利辛县教育局综合业务股反映。

电话:0558-8801129

电子邮箱:jyjzhg001@163.com

通信地址:利辛县城关镇港口北路(县教育局)

邮政编码:236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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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教育局

2025年8月29日

关于同意利辛县城关学区东方之星幼儿园变更举办者事项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利辛县城关学区东方之星幼儿园变更举办者申请材料已审核通过。经2025年8月29日县委教育工委会议研究,同意利辛县城关学区东方之星幼儿园举办者由朱少波变更为张敏。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如对申请变更举办者的民办幼儿园相关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利辛县教育局综合业务股反映。

电话:0558-8801129

电子邮箱:jyjzhg001@163.com

通信地址:利辛县城关镇港口北路(县教育局

邮政编码:236700

利辛县教育局

2025年8月29日

来源:利辛网综合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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