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

厦门人才政策再放大招

购房补贴最高可达200万元

赶紧一起来看看~

厦门一区发布新政

购房最高可获200万补贴

8月22日

湖里区人才住房保障政策3.0版

《湖里区进一步加强人才住房保障若干措施》

正式印发!

此次政策

以“多层次、广覆盖

大力度”为原则

推出了多项重磅措施:

1、企业青年人才购房补贴:在湖里区购房的,按相应层次分别给予80万元、60万元、20万元购房补贴;

2、高层次人才:对贡献特别突出的人才给予每人最高200万元购房补贴;

3、重点企业骨干人才、重大招商项目人才、外籍人才和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提供人才公寓免费住宿。人才可按相应层次入住租金价格为每月3500元、2500元、1500元三个类型的人才公寓,入住时间累计最长2年。

4、台湾人才:对新引进且经认定的区台湾专业人才给予15万元安家补贴。对经认定的区台湾专业人才在湖里区购房的,给予50万元购房补贴。

5、企业青年技术骨干人才租房补贴:对符合产业发展需要的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技师以上技能等级的青年技术骨干人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生:按实际工作地分别给予每年8000元、6000元、5000元租房补贴,补贴时间最长5年。

6、短期来湖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雁来公寓”免费住宿:对来湖里区求职和实习见习的大学生、来湖考察的高层次人才创业团队、重点地区到“数字工匠”工业互联网人才培养基地培训的人才提供“雁来公寓”免费住宿。实习见习博士入住时间最长60天其他类型人才入住时间最长7天。

7、新引进且经认定的区高层次卫生人才:按相应层次分别给予60万元、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安家补贴。

8、新引进且经认定的区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给予20万元一次性安家补贴。

9、教育人才安家补贴:对经厦门市教育局校园招聘录用的非厦门生源新教师按博士、硕士、本科生分别给予每月3000元、2500元、2000元安家补贴,厦门生源新教师给予每月1500元安家补贴,补贴时间最长5年。

下面是政策原文

除了此次湖里区

发布的的购房补贴政策

厦门其他方面的人才政策补贴

同样也是诚意满满

悦诗风吟关店并非个例

多个日韩品牌陆续关店

近期

厦门火炬高新区

聚焦大学生

异地实习的核心痛点

针对性推出了

“实习生免费住宿方案”

着力解决人才来厦

“第一站”的住宿难题

该方案首批开放100间房源

均位于火炬嘉福人才公寓

且仅限三类企业申请: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

2、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 “小巨人” 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

3、国家、省、市高层次创业人才创办的企业。

在申请条件上

进一步简化了流程

只要是企业接收的

非厦门生源实习生

且在厦门无自有住房

凭借实习协议即可申请入住

实习生可享受

最长6个月的免费住宿期

公寓单间内床、衣柜、空调

热水器等家具家电一应俱全

真正实现“拎包入住”

让实习生无需为住宿费心

能更专注于实习工作与个人成长

那么,该怎么申请?

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别急,Yes君都捋清楚了

1、申请对象标准

1.在全日制大专(含)以上学校就读;

2.非厦门生源;

3.个人在厦无自有住房;

4.与企业签订实习协议。

2、申请材料

实习生免费住宿由企业负责申请,申请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一)申请书,须注明申请房间数和具体居住时间;

(二)企业营业执照;

(三)满足相关申请条件的证明材料,按申请条件提供其中一项;

(四)拟入住的实习生名单,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生源地、就读学校等。

(五)居住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个人户口页复印件、无房证明、与企业签订的实习协议等。

以上材料须加盖企业公章。

3、申请方式及审批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厦门火炬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地址:湖里区火炬路56-58号火炬广场一楼大厅(进大门左侧)。

窗口收件后由企业服务中心发起办文流程,由管委会建设处(人才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相关处室、单位配合做好企业申请条件审核,财政服务中心提供可申请房源情况并做好拟入住人员信息等相关材料的审核。审批结果将通过电话告知企业。

4、其他说明

(一)申请企业应对申报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该企业免费租住资格;已办理入住的应在3天办理退房,并按照市场评估价补交租金。

(二)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暂定为两年

当然

除了极具吸引力的

购房补贴和人才引进方案

厦门在人才落户方面

同样也是诚意满满~

租房也可落户

厦门楼市再出重磅新政

此前

厦门市发布了

厦门市人民政府

关于完善优化落户条件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调整诚意十足

征求稿原文如下

一、全面放宽岛外落户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落户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和翔安区。

1.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且居住登记满半年;

2.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和翔安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半年或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和翔安区合法稳定居住(经住建部门登记备案)满半年。

二、逐步放宽岛内落户限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落户思明区和湖里区。

1.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且居住登记满两年;

2.在思明区、湖里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两年;

3.在思明区、湖里区合法稳定居住(经住建部门登记备案)满两年。

三、其他相关规定

1.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本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正式录用或被本市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聘用,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形。

2.合法稳定居住(经住建部门登记备案),是指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我市合法稳定居住(含租赁),且经住建部门办理相关的住房租赁备案证明。

3.居住登记,是指非本市户籍人员因生活、工作、学习等情况下来厦,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申报居住信息,以便更好地做好服务和管理工作。

4.全面放开社区公共户设立条件和落户范围,实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符合《通知》中一、二类的人员,应按就业单位集体户、就业地社区公共户、居住地社区公共户的顺序办理落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一并随迁。

5.市人社局负责迁入人员合法稳定就业和社保审核工作;市住建局负责住房登记备案审核工作;市公安局负责办理居住登记和落户工作。

据征求稿内容显示

在岛外,落户条件大幅简化

仅保留对稳定就业与居住年限的要求

岛内落户门槛

更是降至史上最低

只需满足合法稳定居住登记满2年

社保缴满2年这两个条件

配偶与未成年子女就能一同随迁落户

这里提一嘴

合法稳定居住是指

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我市

合法稳定居住(含租赁)

且经住建部门办理相关的

住房租赁备案证明

更值得关注的是

不仅是租房可落户

现在只要有1个人满足落户条件

全家都能落户厦门了!

可以说

厦门正以极大的魄力

拆除落户壁垒

敞开怀抱迎接八方人才!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一起来评论区聊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