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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29日,全省检察机关第四轮基层巡讲走进无锡检察。巡讲会场设在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检察院。
此次巡讲邀请到了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副主任吴晓敏,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李勇,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四级高级检察官张凌燕及昆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李燕青为干警授课,精彩的专题讲座让参训干警大呼“受益匪浅”。
张凌燕副检察长聚焦“涉计算机芯片知识产权案件”,通过典型案例,带领大家重新梳理“侵犯著作权罪”的构成要件,强调做好不同概念的区分。她进一步分析案件办理的核心难点,讲解如何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技术鉴定,如何在鉴定报告基础上结合案件事实综合判断,要避免“唯技术论”或“唯经验论”,强调要加强“核心技术证据保护”。
李燕青副主任以检例第47号——于某某正当防卫案为切入点,讲授了《正当防卫的审查要点与实务解析》,她从形式要件、实质要件,结合现场实际情景分析总结出正当防卫审查的三个核心要点。针对司法实践中常见的疑难点,从防卫过当、防卫不适时、假想无限防卫、使用无限防卫权四个方面梳理了于某某构成正当防卫的理由,并分析了“防卫过当与正当防卫的区分”“特殊防卫的适用条件”等难点。
李勇主任以《公诉人法庭辩论的原理与策略》为主题与大家交流。他“犀利幽默、生动鲜活”的语言风格hold住全场,现场模拟庭审交锋,金句频出,掌声此起彼伏;三言两语点破庭审迷障,犹如投石入水,瞬间激荡起满场思澜,干警眼神交汇间尽是豁然与思索。原本严肃的庭审技巧教学,在他口中变成一个个有力的“战术工具”,干警们在轻松氛围中快速吸收知识点。
吴晓敏副主任以《刑事案件证据审查与运用》为题,结合数十个真实案例,全面深入剖析检察办案中如何避免冤假错案产生,从依法审慎的证据把握原则,到争议证据链的细致重建,每一个细节都经得起推敲。她不仅讲“是什么”,更层层剖析“为什么”“怎么办”,逻辑严密、深入浅出。
以学促干,以思践悟。无锡市检察机关将以此次授课为新起点,激励引导每一位干警在办案难点、矛盾焦点处主动学习,将知识转化为判断力,将经验沉淀为方法论,真正获得思维跃升、能力淬炼,坚持走“高质效、内涵式、精品化”发展之路,为实现“全面提升、全省示范”目标作出新的检察贡献。
一场场专业授课
让我们听听干警的心声吧
培训中张凌燕副检察长的讲课让我获益匪浅。她以《涉计算机芯片知识产权案件的司法认定与综合保护》为题,深入浅出讲解了办理涉计算机软件犯罪审查的难点与要点。以真实案例为例,分析了著作权、商标权以及商业秘密犯罪的定案思路,展现了证据取证程序以及商业秘密保护的创新举措。加深了我对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动态理解,为未来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新思路。
通过学习,我明白了认定正当防卫的关键在于“回归情境”。不能简单以结果倒推行为,而应立足当事人所处的紧急状况,综合判断行凶手段的危害性、防卫反应的合理性以及法益保护的必要性。具体而言,要注重情境化审查,设身处地还原现场,避免以事后理性苛求防卫人;要扎实构建证据体系,重点审查行为前后的客观证据,如工具特性、殴打部位、双方力量对比;要准确把握法益衡量的尺度,立足防卫紧迫性而非以损害结果倒推行为过当,真正贯彻“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价值理念。
此次巡讲课程培训聚焦“法庭辩论技巧”“证据审查运用”,直击刑事检察工作核心环节和办案痛点,于我而言,无异于一次精准的“业务充电”和“思维升级”。李勇主任传授的“理论依据-法律依据-实践依据”法庭辩论策略,对我构建论辩逻辑极具启发性,我将围绕具体案件争议焦点、关键事实等核心,不断提升庭审效果。吴晓敏副主任的授课让我深刻理解了“证据的证明力不在于厚度,而在于精度”。只有在吃透证据的基础上,不断提升证据审查能力,确保指控体系牢固,才能切实筑牢防范冤假错案的第一道防线。
此次培训,李勇主任的授课,不仅是对出庭技巧的指导,更是一场关于法律逻辑和说服艺术的全面培训,从基本概念到辩论模型再到辩论技巧,给公诉人应当具备的公诉技能进行了一次全面而深刻的剖析。吴晓敏副主任以冤错案为例讲授的《刑事案件证据审查与运用》,则是从根源上强化了我们的敬畏之心。证据审查工作绝非简单的材料归集,而是要求我们必须具备“于不疑处有疑”的批判性思维,建立系统性审查的思维习惯。在今后工作中,我会牢记这份感悟,以更扎实的准备、更审慎的态度,努力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公诉人。
来源:滨湖区人民检察院、新吴区人民检察院
【第255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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