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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对中村乡、高峰乡部分街道路段实行严格管理的通告

为有效规范中村、高峰集镇街道车辆停放秩序,保障集镇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禄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对以下集镇部分街道路段实施机动车停放严格管理(以下简称“严管街”),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管街”路段范围

(一)中村乡

1. 中村街南面街口→中村财政所门口→岔五台山路口路段。

2. 岔五台山路口北路段→中村政府路口→中村幼儿园后大门路段。

3. 岔中村中学路口路段→中村街北面街口路段→中村乡水管站路段。

4. 火中线岔龙泉村路口→中村街南面街口路段。

5. 中村新大街南面街口→中村街北面街口路段。

6. 中村新大街中街街口→中村司法所门口路段。

(二)高峰乡

1. 高峰客运站→高峰中心小学。

二、“严管街”措施

在上述“严管街”路段范围内,公安机关将依法对以下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进行严格管理:

1、在“临时停车泊位外”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乱停乱放的机动车。

2、在停车泊位上不按车行方向顺序停放的机动车。

三、违法认定与处罚依据

对于在“严管街”路段发生的上述违法停车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三条第二款及《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九)项之规定,按照“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代码:1116A、1117A)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处150元罚款,并对所持驾驶证扣1分。

四、“严管街”启用时间

本通告规定的严格管理措施自2025年9月5日零时起正式实施。

敬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规范车辆停放行为,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公安机关将加强严管路段的巡逻管控,依法严格查处违法停车行为。

特此通告

禄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8月26日

本文来源:禄丰警方

合作微信:282888993(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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