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啦!开学啦!

常熟法院在这个暑期开展了

丰富多彩的普法课堂

充实了孩子们的暑假生活

也迎来了新学期

常法“小卫士”

送上开学普法指南

帮助大家增强法律意识

交通安全不放松

开学季出行频繁,开学后上下学的交通安全也不容忽视。未达到法定年龄的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安全意识薄弱、应变能力不足,骑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时,极易造成交通事故,还要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不得醉酒驾驶;

(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五)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七)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八)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九)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网络言行要负责

未成年人使用网络频率不断增加,在网络社交平台发言时务必保持理性。通过网络恶意辱骂他人,如行为具有公开性,属于公然侮辱行为,骂人者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比如公开道歉、赔偿损失等,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游戏充值需谨慎

当未成年人未经监护人同意进行游戏充值时,对于其中超过与未成年人年龄、智力相适应的部分,监护人可以主张退回充值金额。不过,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也是监护人的职责之一,如果游戏平台已依法配置防沉迷措施,但父母存在未充分履行监护人责任等过错情形,如未妥善管理自己的账号、支付密码等信息,导致孩子能够轻易使用其账号购买装备,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根据从相关消费过程中防沉迷措施的有效性等情况承担相应责任,父母也会因未尽监护职责承担一定责任。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规定,网络游戏企业须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网络游戏企业不得为未满8周岁的用户提供游戏付费服务。同一网络游戏企业所提供的游戏付费服务,8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人民币;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400元人民币。

校园欺凌零容忍

在学校里,不管是和同学开玩笑,还是闹矛盾,都要把握好分寸,千万别让玩笑变成伤害。校园欺凌是绝对不被允许的,遇到欺凌勇敢说“不”、及时向老师和家长求助。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

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图片为AI生成)

供稿|研究室、民一庭(少家庭)

编辑|陈夏芝

排版|戴晓洁

审核|周 薇、赵丽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