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应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出发。离婚家庭的父母,更应承担起法律责任,呵护子女的健康成长。

网友咨询:

经济条件改善后,能否申请重新获得子女抚养权?

李蓉律师解答:

离婚后经济条件改善并不是变更抚养关系的唯一条件,但确实可能为此提供一定的基础。在决定是否重新争取抚养权时,父母应充分考虑孩子的利益,并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李蓉律师补充: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一)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二)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三)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李蓉律师

四川言品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多年,能从容面对各种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