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略阳县公安局徐家坪派出所深入辖区开展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在路检路查时,现场查获田某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8月27日,田某驾驶一辆三轮摩托车行至公安检查点,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时,该男子言辞闪烁,无法提供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经民警进一步核查确认,田某并未取得符合法律规定的、能够驾驶此类机动车的资格证书。经公安机关依法询问,田某对其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相关规定,略阳县公安局依法对田某作出罚款500元并处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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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略阳公安将始终保持常抓常严、长管长治高压态势,以“零容忍”的坚决态度,依法严惩各类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在此,公安机关郑重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千万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务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

来源:略阳公安 编 辑: 燕子 审核: 临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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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陕西众致(汉中)律师事务所 周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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