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政府发布“区政府关于汪琪同志任职的通知”,经研究决定:

汪 琪同志任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3年)。

挂职期满,职务自行免除。

来源:淮安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