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州日报)

转自:湖州日报

记者 邱瑭

本报讯 一次看似简单的手机卡更换,竟让周大伯保存了24年的客户资料、老照片等重要数据瞬间“蒸发”。无法接受这一损失的他将通讯营业厅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数据损失7万余元。近日,德清县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么一起案件。

大伯年过六旬。去年4月,他因手机信号不稳定,走进家附近的一家通讯营业厅进行咨询。营业员检查后告知:“是手机卡坏了,换张新卡就好。”一听换卡能解决问题,周大伯未多加思索便要求现场办理。在营业员指导下,他很快通过业务受理机签署补换卡协议,拿到了新卡。

可没想到,新卡插入手机中,却只显示登录界面,无法直接进入系统。原来,周大伯使用的是一部非“国行”的iPhone手机,需通过特殊“卡贴”才能正常使用SIM卡。更麻烦的是,换新卡后,需要重新登录Apple ID账号,才能继续使用。但周大伯已经不记得账号密码,不仅手机用不了,里面的数据也无法提取,而此时旧卡也已被注销。

“这个号码用了24年啊!里面有重要客户资料、欠条,还有家人的视频和照片!”得知数据丢失,周大伯气愤不已,要求营业厅赔偿包括手机损失费800元和数据丢失损失7万余元(按每年3000元估算)。但营业厅表示,换卡协议已明确“换卡责任由客户承担”,且忘记密码是客户自己的责任。

多次协商无果后,周大伯将其诉至法院。法官审理后指出关键:营业厅在向老年人提供服务时,理应充分考虑其使用智能设备可能存在的障碍和风险。营业厅既没在协议里写清换卡后旧卡作废、数据无法恢复,也没告知周大伯换卡后手机可能需要重新验证用户信息,更没问过周大伯是否记得账号密码以及提醒他先备份数据,显然没尽到提示说明义务。

法院认为,周大伯用的“卡贴机”属于非正常渠道流入国内的手机,自己忘了账号密码也有责任,对损失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考虑到丢失的手机数据确实承载重要生活工作信息,但周大伯无法证明其价值达7万余元,法院参考一般公众遗失手机数据后对生活的影响,结合营业厅在办理补换卡业务中存在的过错程度,酌定营业厅赔偿周大伯损失2000元,诉讼费由双方各半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