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无知的举动

引发一起火灾

近日,一名电动自行车车主

被行政拘留11日

据上海消防9月1日公布的

8月份电动自行车火灾典型案例

8月初

在长宁区仙霞新村街道

一住宅小区的非机动车棚内

一辆电动自行车突然起火

直接财产损失约10000元

(资料图,图文无关)

据悉,这辆电动车于2019年8月

在实体店购入

车主自行对车辆进行了改装

使其同时搭载了

60V铅酸电池和60V锂电池

以切换使用

该电动自行车起火时

处于停放未充电状态

起火原因为锂电池热失控

(资料图,图文无关)

公安机关依法对车主作出

行政拘留11日的处罚

阿消提示

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极其危险

阿消呼吁广大群众

不要改装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

针对很多电动自行车产品最高车速、蓄电池类型和输出电压等技术参数易被篡改,导致交通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多发的问题,于今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4),从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三个方面强化了防篡改要求

大家一定要避免蓄电池

超期使用、“带病”运转

更换应到正规渠道

购置原装电池

不买“三无”产品

若发生火灾

第一时间拨打119报警电话

同时

各大线下线上门店要加强监管

不得提供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服务

将事故隐患

掐灭在摇篮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