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福建省药监局发布关于取消未提交2025年度报告普通化妆品备案的公告,对不符合要求的54个产品取消备案。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取消未提交年度报告普通化妆品备案的公告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于2025年7月8日发布《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取消未提交年度报告普通化妆品备案的公告》(年第1号)。在公告规定时间内,相关化妆品备案人未对其拟被取消备案产品提出陈述和申辩,我局现依法对不符合要求的54个产品取消备案(产品清单见附件)。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特此公告。

来源:福建省药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