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无小事,一盔一带保平安。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车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近日,交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紧扣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目标任务,重点对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规范使用安全带等违法行为进行宣传、劝导和整治,努力营造摒弃陋习、安全文明出行的浓厚氛围。
行动中“整治+宣传”齐发力,民警针对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体型小巧、出行方便的特点,科学部署警力,在商圈、广场等人员密集区域及重点路口设立检查点,聚焦未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自行车;未满18周岁且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不得骑摩托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机动车未系安全带等行为,发放宣传资料普及“一盔一带、安全出行”的重要性。同时加强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整治力度,严查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行、酒驾、闯红灯、飙车炸街等交通违法行为,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共同维护良好交通秩序,守护生命安全。
“一盔一带”看似小事,却是关乎生命的头等大事。下一步,该队将持续深入推进“一盔一带”守护行动,通过常态化宣传和精细化整治,护航群众出行安全,让安全意识深入人心,让平安防线坚实牢固。
交口交警提示:请广大广大交通参与者养成“骑乘戴盔、驾乘系带”的好习惯,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做到守法出行、文明出行、安全出行。(张晓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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