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之规定,本院决定对下列30名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并通过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同步向有关单位推送实施联合惩戒,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将根据案件需要和被执行人的情况向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

1.(2025)晋1028执260号

被执行人:刘承武

地址:吉县文城乡

申请执行标的:70865.69元

2.(2025)晋1028执258号

被执行人:朱红有

地址:曲沃县乐昌镇

申请执行标的:312907.14元

3.(2025)晋1028执256号

被执行人:刘彦成

地址:吉县吉昌镇

申请执行标的:10000.00元

4.(2025)晋1028执254号

被执行人:吉县广通砖厂

地址:吉县车城乡

被执行人:程建芳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解放路

被执行人:葛平正

地址:吉县吉昌镇

申请执行标的:935563.00元

5.(2025)晋1028执253号

被执行人:曹建宝

地址:吉县车城乡

被执行人:陈万年

地址:临汾市俱乐部小区

申请执行标的:62000.00元

6.(2025)晋1028执252号

被执行人:吴双印

地址:吉县壶口镇

被执行人:李彩英

地址:吉县壶口镇

申请执行标的:10000.00元

7.(2025)晋1028执251号

被执行人:刘卓

地址:吉县吉昌镇

申请执行标的:1000.00元

8.(2025)晋1028执250号

被执行人:张德星

地址:吉县车城乡

申请执行标的:16423.77元

9.(2025)晋1028执248号

被执行人:冯战成

地址:吉县吉昌镇

申请执行标的:38800.00元

10.(2025)晋1028执246号

被执行人:梁增强

地址:吉县中垛乡

申请执行标的:13000.00元

11.(2025)晋1028执245号

被执行人:葛德立

地址:吉县华联小区

申请执行标的:15800.00元

12.(2025)晋1028执243号

被执行人:冯海

地址:广西博白县博白镇

申请执行标的:109041.58元

13.(2025)晋1028执240号

被执行人:吉县大天河建材有限公司

地址:吉县柏山寺乡

申请执行标的:262397.03元

14.(2025)晋1028执239号

被执行人:张翔

地址:吉县吉昌镇

申请执行标的:259420.00元

15.(2025)晋1028执238号

被执行人:葛黄蓉

地址:吉县吉昌镇

申请执行标的:126000.00元

16.(2025)晋1028执230号

被执行人:王明付

地址:邓州市彭桥镇

申请执行标的:2000.00元

17.(2025)晋1028执228号

被执行人:任晓东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鼓楼西

申请执行标的:38824.00元

18.(2025)晋1028执226号

被执行人:宿彬

地址:晋中市太古区水秀乡太太路

被执行人:山西农谷三生万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晋中市太古区水秀乡太太路穗华物流园

申请执行标的:50525.00元

19.(2025)晋1028执225号

被执行人:程云平

地址:吉县柏山寺乡

申请执行标的:33500.00元

20.(2025)晋1028执222号

被执行人:支武云

地址:吉县吉昌镇

申请执行标的:12400.00元

21.(2025)晋1028执221号

被执行人:刘利平

地址:吉县恒安小区

申请执行标的:7000.00元

22.(2025)晋1028执217号

被执行人:杨智彗

地址:吉县中垛乡

申请执行标的:102296.88元

23.(2025)晋1028执216号

被执行人:李军荣

地址:吉县吉昌镇

申请执行标的:3300.00元

24.(2025)晋1028执213号

被执行人:陈贵勤

地址:吉县柏山寺乡

申请执行标的:54266.06元

25.(2025)晋1028执211号

被执行人:于彦卿

地址:河北石家庄赞皇县

申请执行标的:422570.28元

来源:吉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