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10月13日慈溪撤县设市获批

1988年10月13日,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批复同意撤销慈溪县建制,设立慈溪市。之后,10月13日成为慈溪撤县设市纪念日,由此开启了慈溪敢闯敢干、勇立潮头的新征程。

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批复文件

慈溪撤县设市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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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陈旭

编辑 | 戎畏畏

审核|吴奇林 胡孟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