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尽心下》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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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孟子曰:“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声也,鼻之于臭(1)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谓性也。仁之于父子也,义之于君臣也,礼之于宾主也,知之于贤者也,圣人(2)之于天道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
译 文
孟子说:“口对于美味,眼对于美色,耳对于音乐,鼻对于香味,四肢对于安逸,属于性,但能否得到有命的限定,所以君子不把它们看作是性。仁对于父子,义对于君臣,礼对于宾主,智对于贤者,圣对于天道,能否实现也有命的限定,但属于性,所以君子不把它们看作是命。”
注 释
(1)臭(xiù):同“嗅”,气味,特指香味。以上各句中“味”、“色”、“声”都为中性词,不含美恶之意,但这里都用来指美味、美色、乐声。
(2)圣人:或说当作“圣”,“人”为衍字。
本期解读
本章论性命之分,是孟子思想的重要内容。孟子认为,嘴巴想吃好吃的,眼睛想看好看的,耳朵想听好听的,鼻子想闻好闻的,四肢贪图安佚,这都是人的本性,然而能否实现,往往由命运决定,所以君子不应将其看作是性,而只看作是命。仁对于父子、义对于君臣,礼对于宾主,知对于贤者,圣对于天道,虽然能否实现,一定程度上也受个人时遇的影响,但由于仁义礼智本身就根植于人性,由于人有意志自由,“求则得之,舍则失之”,能否得到取决于自己,与命运无关,故君子不将其看作是命,而应看作是性。孟子的“性命之分”实际来自郭店竹简的“天人之分”,是对后者的进一步发展。参见2.16章点评。提出的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的内涵,从四心中探讨孟子性善论的思想进路与义理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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