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元节文明祭祀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荷风送香气,竹露滴清响”,中元节作为中华民族传统节日,承载着缅怀先辈、寄托哀思的文化内涵,也是弘扬孝道、传承家风的重要载体。为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祭祀新风,守护生态环境与公共安全,特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传承文化内涵,树立文明祭祀新风

倡导以“思亲不扰亲、缅怀不迷行”为原则,主动摒弃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等传统陋习,将对先辈的思念转化为尊老爱老、孝亲敬长的实际行动。可通过家庭追思会、书写缅怀信、讲述先辈故事等方式,传承优良家风,让节日更具文化温度,让祭祀更显人文情怀。

二、践行绿色祭祀,守护城乡生态环境

自觉选择鲜花祭祀、丝带寄哀思、网络祭扫平台献花留言等低碳环保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与火灾隐患。严禁在城市道路、广场公园、居民小区、林地草坪等公共区域焚烧祭品,共同守护蓝天白云,维护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让“绿色祭祀”成为节日新风尚。

三、遵守安全规定,筑牢公共安全防线

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公墓等重点区域,不在禁火时段、禁火区域开展祭祀活动。前往公墓祭祀时,自觉服从现场管理,有序停放车辆,避免人群聚集引发安全事故。

四、发挥表率作用,带动社会共同参与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率先垂范,带头践行文明祭祀要求,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社区、学校、企业等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宣传栏、微信群、主题活动等形式,普及文明祭祀知识,营造“文明祭祀、平安中元”的浓厚氛围。

思念无需烟火,孝心更在日常。让我们携手并肩,以文明、绿色、安全的方式寄托哀思,共同守护美丽家园,让传统节日在新时代焕发出更加文明和谐的光彩!

中共大理市委文明办

大 理 市 民 政 局

2025年9月3日

编辑:陈丝华

值周:胡亚玲 杨丹妮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二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国家环境保护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并公布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

环境保护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并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等相衔接。

第十四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经济、技术政策,应当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听取有关方面和专家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