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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 )文件要求,我单位政务微信“大同市卫健委”决定于2025年9月4日起停止更新并申请注销。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感谢您的一路相伴!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9月4日

来源:大同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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