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开始,辽宁省营口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办公室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地点,组织市级“四普办”专家、各县区数据审核业务骨干共15人,集中进行“市县二级联审”工作,完成审核数据1500余条。市四普办指导市、县文物专家联合组建审核组,对文物普查数据逐条逐项进行审核,重点核实“三普”复查文物信息,特别是文物当前保存状况,实地认定新发现文物价值,现场评估数据采集质量,详细记录审核问题,为后续集中数据修改完善奠定基础。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以来,营口市共复查“三普”不可移动文物1373处,复查率100%,调查新发现文物线索241处,“三普”复查、“四普”新发现文物数据上传率均达到100%。其中,关东气象观测所营口支所旧址入选全省重大新发现文物名单。
当前,营口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已顺利完成第一、第二阶段工作,进入第三阶段工作,各项普查任务稳步推进。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市“四普办”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有力保障了“二级联审”工作的高效推进,得到了省“四普办”领导和专家的高度评价。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后续工作,确保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任务圆满完成。
(图文来源于“营口文旅之窗”,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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