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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民政府

关于李海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普政任〔2025〕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李海峰 任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长。

李褚伟 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兼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挂职时间至2027年7月)。

张小栋 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挂职时间至2028年7月)。

赖金权 兼任思茅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金志锋 免去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长职务。

李良华 免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张锋平 免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普洱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8日

来 源:云南发布、普洱市委宣传部

编辑:苏昊

编审:周晓雪

终审:周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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