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到养老金,这些年总能听到有关于认为“不公平”的说法,是不是这样呢?
有位退休老干部给出了自己判断,具体咱们来了解一下:
.01
视同缴费年限不公平?
以前很长一段时间,我国实行的是养老双轨制,也就是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企业职工的养老金的制度是不一样的。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以前不用自己交社保,退休后养老金由财政发放。但单位会从工资总额中提取3%,用作退休金支出。
后来制度改革以后,这部分钱就交给社保部门统一管理了。所以,虽然个人没直接交钱,但那段时间的工龄被算作“视同缴费年限”。
注意关键词:是“视同缴费年限”,指的是工龄,不等于没缴费!单位其实已经交了3%给社保。
所以说,这段时间并不是“白吃白拿”,只是缴费方式不同。但是不可否认,用视同缴费年限算出来的养老金,往往会比同样工龄、但全程自己交社保的人稍微高一点。
里面的对比计算太复杂,这里就不细说了,但是,记住两点:
①这叫“视同缴费年限”,既不是“视同缴费”,也不是“视同年限”。
②你可以说,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出来的养老金高一点,但不能说他们的视同缴费年限完全没有交钱!
.02
缴费基数不公平?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都是按照实际工资的100%来交社保的,不可能存在违规的单位。
但私人企业的情况则不同,很多企业为了节约成本,会按最低标准给员工交社保,比如按社会平均工资的60%来缴纳社保。
但是这种做法显然是不合规的,现实中,很多员工也知道这种不合规的做法,但是因为担心麻烦或者害怕因此导致失业,所以都不敢去举报投诉。
这一点上的“不公平”,更多体现在企业守不守规矩上。其实你只要投诉必然会按照你工资的100%缴纳,有关部门是会受理的——但问题就在于,很多人不敢站出来。
.03
补充养老保险的不公平?
机关事业单位几乎全员都有“职业年金”,覆盖超99%,这是一种补充养老保险。
而企业为员工提供“企业年金”的比例只有7%左右,是非常少的。
导致这种差异的原因:
职业年金是法律强制性的,而企业年金只是鼓励设立;
至于为啥是鼓励?其实这一点就不难理解,你想想,有的企业连基本社保都交得勉强,更别说企业年金了。
所以说,能提供企业年金的一般都是经营比较好、待遇优厚的大公司。
总结
我个人觉得,如果养老金真有所谓“不公平”,估计只有上面这三点。
第一点:随着时间推移,拥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会越来越少,终将不会是问题。
第二、三点其实跟个人能力和就业选择有关——如果能进好单位,社保缴费高,年金也更有保障。
至于其他一些常被拿出来的“不公平”说法,比如:
“公务员都是我们养的,他们不该拿那么多”
“我也纳税了,凭什么养老金这么低”
“退休都没贡献了,大家的养老金应该一样”
这些观点其实都站不住脚。税收是每个人都在承担的,养老金多少也和个人缴费、单位情况相关。
而且机关事业单位所提供的公共服务(如治安、社保发放、市场监管等)是社会运转的基础,不能简单说“他们没有创造价值”。
所以说,讨论养老金问题可以,但得讲事实、讲道理,情绪化的抱怨并没多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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