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日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 50500-2024)正式实施,各地陆续印发配套实施意见与执行细则。
截至目前,北京、浙江、江西、山东、湖北、广东、四川、吉林、云南等地已陆续发布执行文件。
· 北京市 ·
本实施意见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2025年9月1日起发出招标文件(以招标方式发包)的工程,应按本实施意见执行;直接签订施工合同(以非招标方式发包)的工程,可参照执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相关计算规范的实施意见》(京建发〔2014〕172号)同时废止,2025年9月1日前发出招标文件或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仍按原规定执行。
· 浙江省 ·
为确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标准》(GB/T50854-2024)等国家标准(以下统称“2024版国家清单标准”)在我省有效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版国家清单标准须结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25版)》等相关政策文件贯彻执行,与我省实际相衔接。
二、《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25版)》正在编制中,为确保招投标市场平稳过渡,维护建设市场秩序,现行计价依据及相关政策文件继续执行。
三、现行计价依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应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是否作为不可竞争费用。
· 江西省 ·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50854-2024)、《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50855-2024)、《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50856-2024)、《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50857-2024)、《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50858-2024)、《矿山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50859-2024)、《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50860-202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50861-2024)、《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50862-2024)(以下简称“2024版计价计算标准”),自2025年9月1日起实施。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贯彻执行2024版计价计算标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5年9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使用财政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应按国家及行业工程量计算标准编制工程量清单,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非使用财政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宜按国家及行业工程量计算标准编制工程量清单,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二、2024版计价计算标准实施之日,《关于印发 <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 的通知》(赣建字〔2010〕3号)同时废止。
三、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意见建议,请反馈至电子邮箱:cfzxzb@zjt.jiangxi.gov.cn。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7月15日
· 山东省 ·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深化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推动工程造价管理高质量发展,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及配套各专业工程量计算标准(以下简称2024版清单计价标准),规范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实施指引》(以下简称实施指引),现予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9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使用财政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计价活动,应执行2024版清单计价标准;非使用财政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计价活动,宜参照执行2024版清单计价标准。
二、2025年9月1日前已发布招标文件或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建设工程,按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的相关标准规范开展工程计价活动。
三、实施指引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标准造价”专栏公开发布,执行日期同2024版清单计价标准。实施指引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建议,请向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中心反映。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8月28日
· 湖北省 ·
各有关单位及从业人员: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深刻理解应用标准,我厅组织行业专家对标准条文逐条研究,编制了《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GB/T50500—2024)及计算标准应用与实务》(以下简称“本实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实务仅作为行业内部学习交流的辅导性技术资料,为从业人员提供参考性解读与实操示例,不作为工程计价活动的法定依据或指导性文件。
二、本实务无偿供使用者下载学习交流,旨在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严禁用于商业用途。
三、本实务内容基于现行政策及标准编制,随着造价改革推进,部分内容可能存在完善空间。学习交流中如有意见建议,欢迎反馈至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以便后续优化完善。
附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GB/T50500—2024)及计算标准应用与实务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8月7日
· 广东省 ·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50854-2024)、《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50855-2024)、《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50856-2024)、《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50857-2024)、《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50858-2024)、《矿山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50859-2024)、《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50860-202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50861-2024)、《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50862-2024)等10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计算标准(合称“2024版清单计价计算标准”),规范我省建设工程计量计价规则,完善工程造价市场形成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9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使用财政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计价活动,应按2024版清单计价计算标准编制工程量清单,并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非使用财政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计价活动,宜按2024版清单计价计算标准编制工程量清单,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二、2025年9月1日前发布招标文件的建设工程或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建设工程,按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的相关标准规范开展工程计量计价。
三、建设工程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诚实守信、法定优先、有约从约的原则。
四、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负责结合我省工程造价相关要求,编制我省实施2024版清单计价计算标准相关技术指引。
执行过程中有关意见建议,请向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反映。
特此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8月13日
· 四川省 ·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确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在我省有效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在我省执行过程中,须结合我省配套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计价规则及相关政策文件,确保计价标准与地方实际相衔接。
二、现行《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正在修订中。
为保障我省招投标市场平稳过渡,维护市场秩序,未发布新的配套规则和办法之前,现行费用计价规则及相关政策文件继续执行。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7月21日
· 吉林省 ·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50854-2024)等配套的工程量计算标准,规范我省施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工程计量计价规则和方法,推动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现发布《关于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及配套工程量计算标准的实施意见》,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望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8月29日
· 云南省 ·
一、主要内容《实施规定》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部分内容进行了补充和调整,作为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对应计价标准发布实施前过渡使用。
二、实施时间《实施规定》于2025年9月1日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同步实施。2025年9月1日前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其计价办法仍按合同约定执行。
三、有关事项《实施规定》发布实施后,为确保在全省行政辖区内使用计价软件计算的造价结果准确、合理,凡使用以《实施规定》开发或升级的造价计价软件,应按照《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算机软件管理办法》申请办理,经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实施规定》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管理,云南省工程建设技术经济室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补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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