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内一部电梯已无法使用,外墙也亟待维修,小区首期维修基金账户上仅剩一万多元,各项维修工作无法开展……
普陀区玉泉宝都广场小区有170户业主,面对50余户业主不配合缴纳维修基金的情况,小区业委会将这些业主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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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玉泉宝都广场小区业主大会通过投票表决,决议在三个月内一次性缴纳小区维修基金,但5年时间里有50余户业主未缴纳小区维修基金,以各种理由拖延、拒绝缴纳。
根据《上海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维修基金余额不足首期维修基金的30%时,业委会应当向业主再次筹集维修基金。而首期维修基金是指业主在购买房屋时,按照一定标准缴纳的一笔资金,用于未来房屋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维修基金是专款专用,每个业主都有对应其房屋地址的维修基金账户账号,所以这笔钱是存入业主自己的账户,而不是交给物业公司。”法官在法庭上详细解释了维修基金的管理模式,疑问解开后,有30余户业主主动缴纳了费用,20余户业主经法官电话沟通后,也接受了调解方案。
此外,维修基金通常每季度或半年需公示一次,如果业主认为钱款使用不透明,有权要求物业公司或业委会公开维修基金的使用明细。
新闻素材来源于上海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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