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黄海华同志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黄海华介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9月8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将审议原子能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国家公园法、仲裁法、法治宣传教育法、食品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生态环境法典总则编、生态保护编、绿色低碳发展编、国家发展规划法、监狱法等草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提请审议的网络安全法修正草案,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请审议的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提请审议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修订草案,国务院提请审议的环境保护税法修正草案等。
黄海华介绍,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草案二次审议稿。2024年12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作以下主要修改:一是,明确国家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目录管理制度。二是,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应当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三是,鼓励有关单位和人员报告事故隐患并依法给予奖励。四是,加强政府有关部门对本行业、本领域相关单位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监督管理。五是,明确本法和危险货物运输相关规定的适用问题。六是,完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监管措施,加大监管力度。
黄海华介绍,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制定工作得到了全国人大代表和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大力支持。本届以来,印萍、魏琴、王卿、李慧等4名代表领衔提出了相关议案建议,巩学峰等14名代表通过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提出意见建议,重庆涪陵等14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广泛听取并反馈群众意见建议。我们还邀请兰建文代表和浙江安吉、山东黄岛联系点参与立法调研和座谈。全国人大代表和基层立法联系点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建议,例如,明确本法和危险货物运输相关规定的适用问题等,经研究予以吸收采纳,体现在二次审议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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