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市发改委在官网发布《关于核定晋城市市区管道煤层气终端销售价格和建立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确定我市将在9月15日(民用)开始,对居民用气进行调整,范围包括——
市政公用集团供气范围内(城区,泽州县丹河新城、南村镇、金村镇、大箕镇)和铭石公司供应范围内(城区北石店镇、古矿片区)的煤层气用户。
通知全文如下:
8月27日,市发改委在官网发布《关于核定晋城市市区管道煤层气终端销售价格和建立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确定我市将在9月15日(民用)开始,对居民用气进行调整,范围包括——
市政公用集团供气范围内(城区,泽州县丹河新城、南村镇、金村镇、大箕镇)和铭石公司供应范围内(城区北石店镇、古矿片区)的煤层气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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