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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证监局披露行政监管措施信息,因违规委托第三方进行投资者招揽活动、从业人员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分公司及公司负责人,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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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息显示,经查,该公司存在违规委托第三方进行投资者招揽活动、从业人员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违反了《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4号)第八条第(七)项、《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三条的规定。

根据《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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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分公司负责人对该公司上述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根据《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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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凤凰网安徽综合安徽证监局

编辑 | 黄澎 责编 | 靳晓宇 审核 | 曾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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