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这是驾驶人安全行车的前提

但仍有人抱着侥幸心理

梧州公安交警

对于酒醉驾等违法行为

始终坚持“零容忍”

现曝光近期查获的酒驾违法案例

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2025年8月15日,驾驶人李某某驾驶号牌为桂DWX***的小型汽车行驶至旺甫-狮寨县道1公里100米时,被苍梧公安交警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3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相关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对李某某依法进行了处罚,并暂扣了其驾驶证,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酒驾醉驾集中整治正在行动中,梧州公安交警将不定时、不定点,随时开展突击检查,酒驾、醉驾不仅危及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也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希望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做到喝酒不开车。

曝光不是目的

警醒才是初衷

梧州公安交警

将持续加大酒驾醉驾等

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希望广大驾驶人

绷紧交通“安全弦”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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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李国民 孟远航

编 辑:石桂晖

校 对:黄 丽

文 字:张议文、黄欣

素材来源:苍梧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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