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盖州警方通报“女子被前夫伤害致死”:检察机关批准对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
这事儿,发生在辽宁盖州。一个43岁的女人,张某萍,本来已经和前夫离了婚,又再婚,还有个8岁的女儿。结果呢,前夫张某铭,47岁,竟然能在离婚后,还能这么狠心地,把她打成重伤,最终活活打死了!
8月29号那天,张某萍的女儿于女士,突然收到了一条来自母亲微信的消息。 但发消息的,竟然是她前夫张某铭! 他说张某萍“病了,不吃饭拉肚子”,要带她去看病,可能要住院,让于女士“有空来一趟”。 听起来好像是前夫还念旧情,关心前妻。 结果呢? 一小时后,他又发消息说“你妈快不行了,就剩一口气”,还发了个视频。 于女士看到视频,直接就炸了:她妈头发都没了,身上全是伤! 她质问前夫是不是打的,对方没回。 这种阴险的招数,一边假装关心,一边又把最残忍的事实用视频摆在你面前,简直是心理上的双重打击!
于女士连夜从北京赶过去,凌晨到了医院,看到的场景让她彻底崩溃:母亲直肠破裂,脸上、腹部全是伤,躺在病床上,休克,生命垂危。 医生告诉她,这是重伤二级! 后来她问8岁的妹妹,小姑娘说那天听到妈妈的惨叫声,因为害怕,都不敢回家! 回家后,看到妈妈浑身是伤,眼睛也看不见了,根本没法走路。 想象一下,一个8岁的孩子,听到妈妈被毒打,却因为恐惧不敢回家,这得留下多深的心理创伤啊!
医院的病情介绍上,竟然写着“家属发现患者于自家院内摔倒”。 于女士听了直接气炸! 她说,张某就是想推卸责任,他妈被打成那样,眼睛都看不见了,怎么可能自己摔倒? 打完人,人就躺在床上,还怎么“摔倒”? 这简直是侮辱人的智商!
于女士说,自从母亲和张某再婚,就没过过几天安生日子。 张某铭经常家暴,理由“荒谬”,可能就因为多说一句话,都要挨打。 连离婚前,于女士的母亲都报警过。 这种长期生活在暴力阴影下,最终被活活打死的结局,实在是太悲惨了。
母亲在ICU住了七天,每天一万块! 十几万的医疗费,对于普通家庭来说,是个巨大的天文数字。 于女士为了给妈妈治病,四处借钱,找亲戚朋友帮忙,可即便如此,还欠着医院的钱。 这种经济上的压力,加上丧失亲人的痛苦,对她来说简直是双重打击。
张某铭的妹妹,看到嫂子伤成这样,一开始说回家筹钱,但后来就没了下文。 这种“事不关己”的态度,也让于女士感到心寒。
这件事情,最让人感到窒息和愤怒的是, 张某铭的残忍,在于他不仅对妻子施加了身体上的痛苦,更在心理上进行了摧残。 最后,还企图通过谎言和推卸责任来逃避罪责。
这不是简单的家庭矛盾,这是赤裸裸的犯罪! 8岁的孩子,亲眼目睹母亲被殴打,她的童年该承受多大的创伤? 这种伤害,可能会伴随她一生。
于女士现在的心情,一定比吃了黄连还要苦。 她要一边承受失去母亲的痛苦,一边还要为高额的医疗费发愁,还要为给母亲争取一个公道而奔波。
警方已经批准逮捕了张某铭,这算是一个进展。 但家属最期盼的,是法律能够严惩这个残忍的施暴者,让他的罪行得到应有的惩罚,也告慰张某萍在天之灵。
看看网友怎么说!
家暴越来越严重,国家应该认真的管一管了
不离婚被打死,离婚还被打死,哎,妇女权益都得不到保障,以后再出现这情况,一律死刑
恶人不判死刑,社会就不会安宁!人人自危!不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自古至今不是说杀人偿命吗?夫妻之情都不顾而痛下杀手!何况已离婚?还不罪大恶极吗?
家暴这个词谁发明的?然后就被控制在家庭矛盾了,每一个人都是独立的!只是同居在一个屋檐下!所有的身体伤害都是犯法的!都必须得到严厉的惩罚!
为什么家庭之外但凡动手都会承担责任,而家暴只是调解呢?要知道家暴时落下的拳头力度丝毫不会比大庭广众之下的互殴力度轻!
对此,大家是如何看待此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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