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廊坊市永定河水系连通工程(开发区段)专项迁改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廊坊市永定河水系连通工程(开发区段)专项迁改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廊坊市永定河水系连通工程开发区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国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国债60%,自筹40%,招标人为河北省廊坊市永定河水系连通工程开发区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通信弱电迁改、中水给水管道切改、热力电力管道防护等图纸全部内容;最高投标限价:5027027.54元;项目地点: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18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标注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具有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 1 年,则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1.3信誉要求: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存在禁止投标情形,且未处于投标禁止期。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来源: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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