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弯街道安全生产问题隐患

“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

大弯街道

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大弯街道持续开展问题隐患排查,发现部分场所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现予以曝光,督促整改,切实做到排查全覆盖、隐患全起底、问题全曝光、整改全闭环,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01

重点学习

消防安全无小事

一起学习消防安全知识~‌

▲扫码阅读

02

本期曝光单位/企业

燃气安全专题

隐患一

点位名称:菜鸟驿站成都九千朝阳综合服务中心

存在隐患:灭火器失效

条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隐患二

点位名称:凤祥大道1263号惠宜全超市

存在隐患:遮挡消防栓

条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或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隐患三

点位名称:紫荆北街50号畅思瑜养生馆

存在隐患:楼道间堆放杂物

条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或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隐患四

点位名称:紫荆北街37号康复按摩

存在隐患:消防水带密封圈缺失

条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编辑:豌豆儿

责编:杨 铠

审核:徐 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