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1997 年深圳罗湖的秋夜,潮气裹着霓虹灯的光,黏在人脸上像层油。百乐门夜总会的旋转门转得不停,穿西装的老板、染黄毛的混子、涂红指甲的陪酒女挤在门口,震耳的迪斯科音乐隔着玻璃都能砸得人耳膜疼 —— 这地方是罗湖的 “夜心脏”,藏着钱,也藏着刀。

加代坐在黑桃 K 酒吧的卡座里,指尖夹着根红双喜,烟燃到烟蒂都没抽几口。李正光端着扎啤杯过来,泡沫洒了一地:“代哥,刚收到信,百乐门今晚有猫腻,钱三豹把个‘特殊陪客’推给珠海的金主,说是能换半个码头的合作。”

“特殊陪客?” 加代抬眼,烟灰落在深色牛仔裤上,没在意。

“听底下兄弟说,那女的叫何思思,十年前在北京混过歌厅,您当年还帮过她一回。” 李正光压低声音,“现在落到钱三豹手里,成了他换生意的筹码。”

加代手里的烟 “啪” 地掉在地上,他猛地站起来,椅子腿刮得地板刺耳:“何思思?带几个人,去百乐门。”

武猛正蹲在门口擦皮鞋,听见这话立马把鞋刷一扔,从桌底抄起根钢管:“代哥,算我一个!钱三豹那孙子早该收拾了!”

加代没说话,从衣柜里翻出件黑色夹克,拉链拉到顶,手往腰后一摸 —— 那把磨得发亮的弹簧刀,是他当年在北京帮何思思挡混混时,从对方手里夺来的,这么多年从没离过身。

百乐门三楼的 VIP 包间里,何思思坐在沙发角落,蓝色丝绒旗袍裹着身子,领口的珍珠扣崩开一颗,露出半截锁骨。她手里攥着个破了边的手包,里面装着当年加代送她的旧钢笔,笔身都磨掉漆了。

“思思姐,喝一杯呗?” 钱三豹的手下凑过来,手里端着杯威士忌,眼神色眯眯地扫着她的腿。

何思思往旁边躲了躲:“我不会喝酒。”

“不会喝也得喝!” 钱三豹从外面进来,金链子晃得人眼晕,他一把揪住何思思的头发,把她拽起来,“你以为你还是当年北京的小歌星?现在你是我钱三豹的人,让你陪酒你就得陪!”

何思思疼得眼泪都快掉下来,却咬着牙没吭声 —— 她还记得十年前,在北京的胡同里,几个混混抢她的吉他,是加代冲出来,一拳把为首的混混打倒,说 “以后这姑娘我罩着”。可现在,加代还会记得她吗?

“砰!” 包间门突然被踹开,木屑飞得到处都是。加代站在门口,身后跟着李正光和武猛,三个身影把门口堵得严严实实。

“钱三豹,把手松开。” 加代的声音不高,却让包间里的音乐都像是停了半拍。

钱三豹回头一看,先是愣了愣,随即笑了,松开手把何思思推到沙发上:“加代?你不在南山看你的酒吧,跑我罗湖来管闲事?”

何思思抬头看见加代,眼泪瞬间就下来了,嘴唇哆嗦着:“加代……”

加代没看她,眼神死死盯着钱三豹:“她是我朋友,今天我要带她走。”

“朋友?” 钱三豹拍着手,身后突然涌进来五六个壮汉,手里拿着伸缩棍和酒瓶,“她现在是我用来换码头生意的筹码,你说带就带?加代,你当我百乐门是你家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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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正光往前一步,手里的钢管 “咚” 地戳在地上:“钱三豹,别给脸不要脸!代哥今天是来带人,不是来打架的,你要是识相,就别拦着。”

“打架?” 钱三豹吐了口唾沫,“在罗湖,还没人敢跟我提打架!兄弟们,给我上,把这三个南山来的杂碎打出百乐门!”

第一个壮汉举着伸缩棍就朝加代砸过来,加代侧身躲开,反手一记肘击砸在他的喉结上,那壮汉 “呃” 了一声,捂着脖子倒在地上,抽搐着没了动静。

武猛也没闲着,抄起茶几上的红酒瓶,“砰” 地砸在另一个壮汉的头上,红酒混着血顺着那人的脸往下流,玻璃碎片溅了一地。

李正光一脚踹倒冲过来的家伙,夺过他手里的钢管,横扫一圈,把剩下的几个壮汉逼得连连后退。包间里的音乐早就停了,只剩下惨叫和玻璃碎裂的声音,陪酒女们吓得躲在桌子底下,瑟瑟发抖。

钱三豹看着自己的人一个个倒下,脸色越来越白,他往后退了退,手悄悄摸向腰后的弹簧刀 —— 他混罗湖这么多年,靠的不是手下,是自己够狠。

加代眼尖,看见他的动作,没等他掏出刀,就冲过去一把抓住他的手腕,使劲一拧,“咔嚓” 一声,钱三豹的手腕被拧断了,弹簧刀掉在地上。

“啊!我的手!” 钱三豹疼得大喊,额头上的汗一下子就下来了。

加代捡起地上的弹簧刀,抵在钱三豹的脖子上,声音冷得像冰:“钱三豹,我再问你一遍,放不放人?”

钱三豹看着刀上的寒光,吓得浑身发抖,赶紧点头:“放!放!我放你们走!”

加代松开手,钱三豹瘫坐在地上,捂着断手哼哼唧唧。加代走到何思思身边,脱下自己的夹克披在她身上,声音软了点:“没事了,跟我走。”

何思思点点头,抓着加代的胳膊,跟着他往门口走。路过钱三豹身边时,钱三豹恶狠狠地盯着加代:“加代,你给我等着!我不会就这么算了的!”

加代没回头,只说了一句:“我在南山等着,随时奉陪。”

出了百乐门,李正光已经把车停在门口,加代让何思思坐进后座,自己坐在副驾驶:“先送你去南澳的渔村,那里安全,我让兄弟守在门口,你今晚先住那。”

何思思抓着加代的夹克,上面有淡淡的烟草味,和十年前一样,让她觉得安心:“加代,谢谢你…… 要不是你,我今天……”

“别说了。” 加代打断她,“当年我帮你,是因为看不惯混混欺负人;今天我救你,是因为你是我朋友。以后别再来这种地方了,太危险。”

车往南澳开,夜里的风从车窗吹进来,何思思看着窗外的霓虹,突然觉得那些曾经让她羡慕的灯光,现在却像一个个陷阱,差点把她吞掉。

第二天一早,加代刚到黑桃 K 酒吧,就看见李正光急急忙忙跑进来:“代哥,不好了!钱三豹找了曹三爷,曹三爷要出面管这事!”

“曹三爷?” 加代皱起眉头,他听过这个名字 —— 曹三爷是罗湖的老一辈,靠走私起家,后来洗白做物流,手里攥着罗湖东线码头的话语权,在罗湖的黑道里,没人敢不给他面子。

“对,就是他。” 李正光递过来一根烟,“钱三豹昨天晚上去了曹三爷的茶楼,据说哭着求了曹三爷半天,曹三爷答应帮他出头,还说要让你把何思思送回去,不然就掀了你的黑桃 K 酒吧。”

武猛在一旁听着,把手里的钢管往桌上一放:“曹三爷算个屁!他要是敢来南山,我就打断他的腿!”

“别冲动。” 加代拦住他,点燃烟吸了一口,“曹三爷不是钱三豹那种莽夫,他比钱三豹狠多了,也狡猾多了。他要是想动我,不会自己来,肯定会设局。”

正说着,酒吧的电话响了,李正光接起电话,听了几句后脸色变了:“代哥,是曹三爷的人打来的,说曹三爷想请你明天上午去香蜜湖的茶楼喝茶,谈谈何思思的事。”

加代吐了口烟圈:“好,我去。”

“代哥,不能去啊!” 李正光急了,“曹三爷肯定设了埋伏,你要是去了,就等于羊入虎口!”

“我知道。” 加代掐灭烟,“但我必须去。我要是不去,曹三爷会觉得我怕了他,以后他肯定会变本加厉,不仅会找何思思的麻烦,还会找咱们南山兄弟的麻烦。我去了,至少能跟他谈,就算谈不拢,也能让他知道,我加代不是好欺负的。”

武猛站起来:“代哥,我跟你一起去!我保护你!”

“不用。” 加代摇摇头,“你跟李正光带二十个兄弟,在茶楼外面等着,要是我半小时没出来,你们就冲进去。记住,别冲动,先看看情况再说。”

李正光和武猛对视一眼,只好点头:“好,代哥,你小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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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上午,加代穿着件灰色衬衫,独自来到香蜜湖的茶楼。茶楼里很安静,只有几个服务员在收拾桌子,曹三爷已经在二楼的雅间等着了,身边坐着两个保镖,都是一米八以上的壮汉,眼神锐利得像鹰。

加代推开门进去,径直坐在曹三爷对面,拿起桌上的茶壶,给自己倒了杯茶:“曹三爷,找我来,不是为了喝茶吧?”

曹三爷端着茶杯,吹了吹上面的热气,没看加代:“加代,你在南山的名声,我听过,够狠,够义气,是个混江湖的料。但你不该来罗湖抢我的人,还伤了我的人。”

“钱三豹拿女人当筹码,换码头生意,这种龌龊事,我看不惯。” 加代喝了口茶,“何思思是我朋友,我救她,天经地义。”

“天经地义?” 曹三爷放下茶杯,抬头看着加代,眼神里带着审视,“在江湖上,没有什么天经地义,只有规矩。罗湖的规矩是,谁的地盘谁做主,钱三豹在罗湖的地盘上做事,轮不到你南山的人来管。”

“规矩?” 加代笑了,“曹三爷,您混江湖这么多年,应该知道,规矩不是欺负人的借口。钱三豹拿人换生意,这不是规矩,是混蛋行径。我加代混江湖,只认一条规矩:不欺负女人,不抢兄弟的饭碗,不做伤天害理的事。”

曹三爷的脸色沉了下来:“加代,你是在跟我抬杠?我今天找你,不是来跟你讲道理的,是来给你两个选择:要么,把何思思送回百乐门,给我和钱三豹赔罪,以后不准再管罗湖的事;要么,你就等着,我会让你在南山待不下去,你的黑桃 K 酒吧,不出一个月就得关门。”

“我要是两个都不选呢?” 加代放下茶杯,眼神冷了下来。

曹三爷拍了拍手,雅间的门突然被推开,五个壮汉走了进来,手里拿着钢管,堵住了门口。曹三爷的两个保镖也站了起来,手放在腰后,随时准备动手。

“加代,别给脸不要脸。” 曹三爷的声音里带着威胁,“我不想跟你动手,毕竟你是个好苗子,但你要是非要跟我对着干,我也不介意废了你。”

加代没动,他知道现在动手讨不到好,对方人多,而且曹三爷肯定在茶楼外面也安排了人。他看了看表,已经过去二十分钟了,李正光和武猛应该快到了。

“曹三爷,您是老一辈,我尊重您,但我不能把何思思送回去。” 加代缓缓开口,“她已经受够了苦,我不能再把她推进火坑。您要是想找我麻烦,冲我来,别找她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