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廉洁九江消息:经中共共青城市委批准,共青城市纪委监委对共青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四级调研员黄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廉洁底线失守,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性活动,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营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私德不修,沉迷低级趣味;利用职务和职权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接、资产转让、政策申请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索要和收受他人财物;滥用职权,造成国家经济损失。

黄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共青城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共青城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黄冰开除党籍处分;由共青城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廉洁九江)